南宁污水处理厂陆续竣工 污水处理费上调 记者9月27日从南宁市物价局了解到,从9月1日抄见水量起,南宁市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由0.5元调整至0.8元。使用城市管网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污水处理费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并与水费、水资源费等同票分列;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由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或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取水资源费时一并收取。五保户仍按现行的0.25元污水处理费收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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